24小時咨詢熱線:
073185837308
聯系人:劉先生
電 話:0731-8583 7308、84116358
Q Q:2103677068
郵 編:410000
郵 箱:nosi.liu@foxmail.com
地 址:長沙市岳麓區東方紅路與黃金大道交叉口北斗產業園黃金園(尖山湖企業廣場)A3棟301室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力振興實體經濟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發展環境,促進實體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2017年6月7日,長沙市委市政府正式發布《關于振興長沙工業實體經濟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即“長沙工業30條”,為工業實體經濟的發展保駕護航。意見如下:
一、降低企業運營成本
1.規范項目收費。
2.降低用電成本。
3.降低用地成本。
4.降低用工成本。
5.降低物流及倉儲成本。
6.降低信息成本。
7.降低融資成本。
8.降低稅收及水、電、燃氣成本。
二、推進產業轉型升級
9.大力培育新興產業。
10.鼓勵做大做強。
11.強化招商支持。
12.突出招大引強。
13.鼓勵引進總部經濟。
14.支持企業上市和新三板掛牌。
15.推進“智能制造”。
16.扶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研發。
17.支持工業企業兼并重組。
18.促進軍民融合。
三、幫助企業開拓市場
19.推進企業服務。
20.構建企業“走出去”綜合服務體系。
21.鼓勵企業擴大國內外市場。
四、加大人才培育力度
23.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和工匠精神。
24.重視高管人才。
五、優化實體經濟發展環境
25.有序開放產業投資公司注冊。
26.優化項目審批。
27.完善法制環境。
28.建立企業幫扶機制。
29.濃厚振興實體經濟輿論氛圍。
30.加強落實監督。
“長沙工業30條”中第十五條詳情如下:
推進“智能制造”。為推動“中國制造2025”戰略,設立長沙市智能制造發展專項扶持資金、專項產業基金,并建立年度增長機制,專項用于長沙創建國家智能制造中心。對智能制造試點企業采購成套智能裝備進行生產線智能化改造的,如采購本市裝備則按《長沙智能制造三年(2015-2018年)行動計劃》(長政辦函〔2015〕101號)執行獎勵,如采購市外裝備則在長政辦函〔2015〕101號文件的標準基礎上減半執行。設備租賃公司購買的智能制造裝備不享受本政策,從設備租賃公司租賃智能制造裝備進行生產的本地企業,可享受相關獎勵。對獲評省級智能制造示范企業(示范車間)的,市級給予10萬元獎勵;對獲評工信部智能制造試點示范企業(項目),市級給予100萬元獎勵;對獲得工信部智能制造專項扶持的企業,市級給予100萬元獎勵。加強對國家級重點平臺的支持,引導關鍵零部件和共性技術研發,夯實產業基礎,研究完善建設、推廣應用長沙“工業云”的相關措施,并將其打造成省級“工業云”,充分發揮長沙“工業云”共享、服務、創新平臺作用(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財政局)。進一步支持企業打造智能制造品牌,支持企業建立智能制造共性技術平臺,并對提供智能制造升級服務的企業給予支持。各園區應于年內出臺《智能制造三年行動計劃與扶持政策》(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各園區管委會)。
此次“長沙工業30條”的發布,是國內目前干貨最多、可操作性最強、綜合力度最大、含金量最高的振興工業實體經濟的政策文件,足以載入長沙工業發展史冊。






